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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团规章制度 篇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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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部工作,加强各协会团结合作,鼓励各协会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,推进各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,作出以下规定:

  一.部门:

  1.社团部新干事招聘都要经过面试、实践考查等几个方面的系统考核,接受公文、礼仪等培训。

  2.每个星期社团部干事至少要签到2次,办公室值班一次。

  3.每次部门例会(逢双周三中午12:30)各委员、会长、干事都必须参加。如果有特殊事情必须提前请假,说明原因并征得的同意。例会缺席、迟到者,一律罚抄部门规章制度一遍,并于第二天交到部门。(缺席3次或3次以上,将自动取消会长、干事资格)

  4.经社团部批准参与部门活动的非部门内人,部门须帮他们记名表彰。

  二.协会:

  5.出版刊物都要加上社团部指导老师(谢文胜)

  6.每学年开始,各协会要交一份这学年的新生培训目录。各协会每次培训课的名单都要上交(包括主讲人,课程名,参加培训新生的名单)。社团部将不定期派人去各协会交流、学习,监督各协会工作情况。

  7.每次大型活动,都必须邀请社团部指导老师(谢文胜);邀请部门的各兄弟协会,让兄弟协会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机会。

  8.每次活动的计划书要尽量写详细,并且在活动3周前交社团部策划组审批,后交外联组,帮各协会去拉赞助。

  9.每次活动的所需品(包括场地、道具、物资等),都必须在活动前一星期进行申请或登记。

  10.协会每举办一次活动,都要写一份总结,而且要上台演说,让兄弟协会一起交流、学习成功经验。共同探讨不足之处。

  11.各协会与外校交流都必须写一份外联活动反馈表。(书面)

  12.各协会每月要交一份月总结,交电子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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